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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落细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 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提升

日期:2024年09月25日   作者:段天盛   来源:楚雄日报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双柏县多措并举、高效协同,全面落实“企业安静期”,营造“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良好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

一是动作迅速统筹到位。及时召开全县推行“企业安静期”工作座谈会和推进会,听取各部门工作情况、工作思路和存在问题汇报,并对制度实施中的特殊情形进行了规范和要求。要求全县31家涉企执法检查部门必须提前沟通,科学制定合理计划,除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等特殊情形外,每月1—15日期间,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节奏,尽量减少执法扰企,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逐步形成让企业安心生产、静心发展的良好氛围,为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监督走访见行见效。深入开展“四万三进两个紧密结合”活动,努力践行“三进经营主体”全年直通服务和跟踪服务。走访活动以经营主体发展密切相关的惠企政策宣传、破解发展困难和瓶颈等为重点内容,真正将工作和责任“沉到底”。同时,对“企业安静期”制度是否有效落实、各执法检查部门是否依法规范涉企检查、企业能否“安静生产经营”开展集中走访,要求各涉企检查部门在开展行政检查工作中,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依法维权,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让“企业安静期”工作落实落细、见行见效。今年以来,共开展走访和直通服务企业209户,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贷款、融资和许可服务事项5件,组织开展服务企业需求“县级局长坐诊接诉”活动2期,帮助经营主体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要素保障诉求和难题10起。

三是宣传引导落地有声。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企业安静期”政策的宣传解读,提升“企业安静期”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依托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履职尽责、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走深走实。坚持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全面落实从轻、减轻、免予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让企业轻装前行,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从轻处罚案件89件,减轻处罚案件21件,免罚案件3件。充分运用约谈、建议、提醒等柔性措施,引导经营主体加强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帮助其预防并及时纠错改正,确保合法合规经营,今年以来,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6份,组织行政约谈8次,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11份。扎实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对于已产生处罚信息的企业,提醒和引导其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感,今年以来,共组织信用监管法律法规培训会3场,帮助89户经营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五是跟踪问效持续发力。县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县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督察组,开展专项督查,对在“企业安静期”进入企业违规执法检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特殊情形除外)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提高办理能力,对广大企业通过云南评议、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12345热线进行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果。截至8月底,双柏县“企业安静期”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数79项,检查经营主体数2765户,均为特殊情形涉企行政检查。

六是部门联合检查常态长效。以实施“企业安静期”制度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建立“一业一查”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破解重复监管、多头监管、随意监管等问题,让企业有更多时间、精力专注生产经营,尽量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把各部门检查事项归集整合后清单化管理,实现“企业安静期”制度与执法监督有机结合。2024年1至8月,全县22家涉企联合抽查部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60项,制定联合抽查计划3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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