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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典型案例

日期:2023年11月18日   作者:双柏县消防救援大队   来源:双柏县消防救援大队    点击:[]

01

双柏恒业商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实行24小时值班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29日,大队消防监督员曹小江、曾章俊对举报投诉双柏恒业商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双柏未来森林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火灾报警系统故障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情况如下:1、双柏恒业商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双柏未来森林小区消防控制室未实行24小时值班。2、经对双柏恒业商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双柏未来森林小区火灾报警系统进行抽查,未见异常。大队依法对双柏恒业商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双柏未来森林小区消防控制室未实行24小时值班的消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

该公司管理的双柏未来森林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脱岗,无人值班,消防控制室未实行24小时值班,根据《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之规定、《云南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对违法行为处罚自由裁量的相关要求,给予双柏恒业商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壹仟元的处罚。

【典型意义】

消防控制室未实行24小时值班,违反了《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之规定。《云南省消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规定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消防控制室作为建筑消防设施的心脏,它不仅是控制相关消防设施的专门从事,还是发生火灾后,用于灭火、救援的应急指挥中心,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至关重要,这对企业、单位,是一个重要警示。

02

云南永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消防从业人员不符合规定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25日,双柏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柏县支行开展“双随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场所存在下列消防安全隐患:1、消防控制室有1名值班操作人员(张存佘)未按照规定通过消防行业职能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2、综合楼三层和七层疏散走道有2道常闭式防火门未处于常闭状态。综合楼三层和七层疏散走道有2道常闭式防火门未处于常闭状态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在检查结束前完成整改,未产生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经大队消防监督员现场核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柏县支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由云南永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美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滇景名筑小区9栋701-702-7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550113894W]派遣。2023年6月26日,大队对云南永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消防从业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登记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

云南永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双柏县中国农业银行楚雄分行签订有保安派遣合同,合同中约定由云南永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柏县支行派驻3名消防控制室制值守人员。在2023年6月24日下午到6月25日期间,该公司派驻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柏县支行3名消防控制室值守人员有2人请假,该公司派驻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柏县支行的保安工作负责人沙唐志就安排1名未通过消防行业职能技能鉴定的保安参与消防控制室值班。目前该案已调查完毕,云南永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消防从业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消防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云南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对违法行为处罚自由裁量的相关要求,给予云南永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罚款金额壹仟元。

【典型意义】

云南永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消防从业人员不符合规定,违反了《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使用未按照规定通过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或者未经消防安全考试合格的从业人员该情形应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消防控制室应有两名值班人员(通过消防行业职能技能鉴定)24小时值班,严禁脱岗,这对企业、单位,是一个重要警示。

03

双柏县城朝阳路好又多商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14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曹小江、曾章俊对举报投诉双柏县妥甸镇好又多超市用货架及商品堵塞消防通道且该超市没有任何消防设备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情况如下:1、该商店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双柏县朝阳路好又多商店,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人:李应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2322MA6LJ44N5K;2、该商店设置有4公斤手提式干粉灭火器4具、应急照明灯2具、疏散指示标志4盏,消防器材的设置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3、该商店内部疏散通道被货架和商品占用;4、该商店营业区域储存有散装白酒120公斤。

【处理结果】

2023年7月17日,大队依法对双柏县城朝阳路好又多商店内部疏散通道被货架和商品占用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登记,经调查,双柏县城朝阳路好又多商店在内部疏散通道上摆放大量商品和货架,导致疏散通道宽度不足,严重影响人员疏散,目前该案已调查完毕,双柏县城朝阳路好又多商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消防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该场所性质为个体工商户,该场所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和额度应参照个人违法消防法律法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云南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对违法行为处罚自由裁量的相关要求,给予双柏县城朝阳路好又多商店罚款金额贰佰元的处罚。

【典型意义】

双柏县城朝阳路好又多商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该情形应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疏散通道不得占用、堵塞、这对企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是一个重要警示。

04

双柏锦星机动车驾驶技能考试服务有限公司搭建临时建(构)筑物违反消防规定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10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曹小江、曾章俊对投诉举报双柏锦星机动车驾驶技能考试服务有限公司在综合办公楼搭建的员工宿舍使用聚氨酯夹心泡沫板,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了实地核查。经核查,双柏锦星机动车驾驶技能考试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双柏县妥甸镇西城社区茨菇坝后山,法定代表人:潘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2206427107XE〕在考试中心综合楼西端二层平台使用聚氨酯泡沫夹心板搭建临时员工宿舍,违反了《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5.1.7条之规定。

【处理结果】

2023年10月11日,大队依法对双柏锦星机动车驾驶技能考试服务有限公司搭建临时建(构)筑物违反消防规定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登记。经调查,双柏锦星机动车驾驶技能考试服务有限公司在考试中心综合楼西端二层平台搭建了3间简易板房,其中2间作为临时员工宿舍,临时员工宿舍的墙体和屋顶均为聚氨酯泡沫夹芯板,违反了《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5.1.7条之规定。根据《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云南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对违法行为处罚自由裁量的相关要求,给予双柏锦星机动车驾驶技能考试服务有限公司贰仟伍佰元的处罚。

【典型意义】

双柏锦星机动车驾驶技能考试服务有限公司搭建临时建(构)筑物违反了《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罚款。搭建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临时建(构)筑物极易造成火灾隐患,为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人员密集场所、企业、单位严禁搭建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临时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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