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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庄镇:“小树根”撬动“大治理”

日期:2025年08月14日   作者:王文秀、李健平   来源:双柏政法    点击:[]

近日,大庄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大庄镇辖区有人在挖树根,数量大、影响恶劣,接到线索后大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赶往现场,查获涉案车辆2辆、涉案树根170余株,收缴作案工具2件。

据现场查获树根来看,这些树根高度在0.9m-1.7m,地径3cm-13cm。据涉案人员交代,这些树根因造型独特、材质较好,经过加工、打磨后可以制作精细的手工艺品、景观盆景等,市场价也很可观。

近年来,由于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精神世界的满足也不断增强,闲情逸致美化生活的精神追求提升,根艺、景观盆景等深受青睐。一些人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企图通过采挖造型树根寻求商机,可是他们哪知盗伐林木不仅违反法律法规,还破坏了植被,使有限的森林资源遭到毁坏。

为了有效遏制非法采挖行为,大庄镇积极探索创新,将生态保护纳入网格化管理,构建了“镇—村—组”三级联动机制。将生态保护纳入网格员日常巡查职责,通过“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全镇范围内的全覆盖监管。网格员定期深入村组,宣传生态保护政策,及时发现并上报非法采挖行为,形成了“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的工作机制。同时,大庄镇还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监督,设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对非法采挖行为进行举报,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构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大庄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就采挖树根现象充分发挥执法作用,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对未经批准乱采、盗伐等毁坏森林植被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2025年来累计协助开展滥挖树根等盗伐林木行为执法案件3起,缴获涉案树根共计240余株,收缴作案工具7件,处罚涉案人员7人,责令涉案人员补种树木550株,形成“执法一案,教育一片,引领一域”良好治理效应。

下一步,大庄镇将持续深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治理体系,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率,确保非法采挖行为无处遁形。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此外,完善生态修复机制,及时对受损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守护好绿水青山,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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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盗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盗伐株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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