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
(2023)第6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王兴林等五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王兴林,男,双柏县鑫林木材加工厂职工。2023年4月11日17时20分左右,王兴林在单位建盖洗澡室房顶安装水塔时,不慎从屋顶跌落摔伤。经双柏县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左第11肋骨骨折;左第4指中节近端局部撕脱骨折;左侧胸壁挫伤;双肺下叶感染;胸膜粘连;心动过缓。其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宁德刚,男,云南森美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4月30日15时30分左右,宁德刚与同事谢某某在公司生产车间安装2#升华室循环水泵,使用电焊补漏产生的热火花,引发升华库闪燃,发生火灾烧伤。经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检查诊断为:多处三度烧伤;累及体表40%-49%的烧伤;多处二度烧伤;呼吸道烧伤。其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谢家全,男,云南森美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4月30日15时30分左右,谢家全与同事宁某某在公司生产车间安装2#升华室循环水泵,使用电焊补漏产生的热火花,引发升华库闪燃,发生火灾烧伤。经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检查诊断为:多处三度烧伤,累及体表90%及以上的烧伤,多处二度烧伤,呼吸道烧伤。其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刘培发,男,云南双柏妥甸酱油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4月25日单位安排刘培发与李某某、代某某、刘某某等人到妥甸镇和平梁子采松针,9时30分左右刘培发在砍松树枝时不慎从树上跌落摔伤。经双柏县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四根以上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6-10);胸部皮肤擦伤;创伤性右侧胸腔积液。其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陈平,男,中国共产党双柏县委员会办公室职工。2023年4月21日13时20分左右,陈平与县委领导到安龙堡辖区石碑山实地调研森林防火工作途中,不慎滑倒摔伤。经双柏县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右侧腓骨颈骨折;右侧肩袖损伤;右膝半月板损伤;右膝关节腔积液。其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反映。通讯地址:双柏县妥甸镇文昌路,邮编:675100,联系电话:0878—7711204。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