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文件的通知》和《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双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双政办通〔2023〕14号)要求,对照双柏县教育体育局、双柏县农业农村局、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柏县自然资源局编制的由乡镇实施的6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我乡镇编制了由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2.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3.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4.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5.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6.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双柏县大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