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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倡议书

日期:2024年05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县居民朋友们

“老有所养”是每一个人所期盼的生活愿景,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年老时获得一份养老保险待遇,是实现“老有所养”的基本途径,而当前,还有部分法定人群未做到“应保尽保”,没有完全实现全民参保。为此,我们积极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并提出倡议,希望全县所有适龄居民“应保尽保”,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一、参保类别

(一)如果您是企业在岗职工,应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月共同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16%,个人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8%,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如果您是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灵活就业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按照选定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三)如果您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或无力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则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8个档次,以后每年在18个缴费档次标准基础上,增加1000元整数倍档次标准,最高档次原则上不超过云南省上一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年缴费额。此后根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年缴费额同步调整。

您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个档次按年缴费,选择缴费档次越高,获得的保障水平也越高。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且累计缴费满15年可按月领取养老待遇。

二、参保方式

(一)在企业工作的职工,在您到用人单位工作后,应及时要求用人单位为您办理社会保险,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今后能享受国家社保红利,解决养老、工伤、失业等后顾之忧。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居民,您可以携带身份证件选择以下途径之一(县政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社保大厅、户口所在的乡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社银”“社邮”合作网点)办理参保登记,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线上缴费或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税务大厅完成缴费。

(三)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您可以携带身份证件选择以下途径之一(县政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社保大厅、户口所在的乡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社银合作”“社邮合作”网点)办理参保登记,并到各乡镇就近的农商行(信用社)网点、合作银行在各村(居)委会设置的POS机刷卡或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税务大厅办理“线下”缴费业务,也可以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一部手机办税费”和“云南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云南农信APP、中国农业银行APP等渠道办理“掌上”缴费业务。

三、咨询服务方式

一)双柏县社会保险中心

办理地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社保大厅或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咨询电话:0878-7712570、7722570、7712557

(二)乡镇咨询电话

妥甸镇 0878-7712686

大庄镇 0878-7811003

鄂嘉镇 0878-6085517

法裱镇 0878-7810386

大麦地镇0878-7819006

安龙堡乡 0878-7822026

爱尼山乡 0878-7815013

独田乡 0878-7814008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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