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双柏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
双柏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注销后,由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请有异议的相关债权债务人自2024年8月16日起30日内反馈。
特此公告
事业单位:双柏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举办单位: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878-6085771 联系人:普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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