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异地就医差异化结算报销政策的最新通知,新政策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政策变化,我们整理了以下重点内容,请大家仔细阅读并转发给身边需要的朋友!
1.异地就医报销比例调整。在统筹区外(州外)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疗类别为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门诊、日间手术、门诊特殊病、门诊慢性病、住院,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如果您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那么您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将降低15%,且公务员医疗补助不予补助。如果您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那么您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将降低20%,且特殊群体(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等)不得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2.政策执行要点。(1)统筹区内就医不受影响:在统筹区内(州内)就医的,报销政策仍按现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执行,不执行异地就医差异化报销政策。(2)转诊转院手续办理:如果您需要外转就医,可以到双柏县人民医院医保经办窗口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双柏县人民医院会对您的病情进行评估,对于双柏县人民医院无法收治的患者,会给予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对于双柏县人民医院可以收治的患者,则不予办理转诊转院手续。(3)起付线补差的政策:符合规定办理转院住院的,按住院医院级别就高计算住院起付线。由低级别医院转入高级别医院的,按高级别医院的起付线补差。由高级别医院转入低级别医院的,按高级别医院的起付线执行,低级别医院不再重复计算起付线。
3.政策执行时间。2025年4月1日起执行。
4.温馨提示。如果您对政策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双柏县医疗保障局或拨打医保服务热线:双柏县医疗保障局:0878- 7712119 0878-7823626;双柏县人民医院医保经办窗口:0878-7826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