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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9年06月02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双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52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102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楚政函〔2018〕10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助推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为抓手,依托“万村千乡”、电信、移动、邮政、供销、商贸企业、电商企业、电商平台加大农村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农村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体系,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等建设;健全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大力实施精准扶贫,“互联网+农业”“互联网+农资”“互联网+农产品”“互联网+旅游”,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和综合服务站点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打牢农村产品“上行”基础,培育市场主体,构建农村现代市场体系,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为主。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强化示范引导,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整合工信商务科技、农业、旅游、扶贫、人社、交通、质监、供销、邮政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高各部门共同参与推进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二)统筹规划,整县推进。按照全县“一盘棋”的思路,统筹规划。县级层面重点统筹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农村物流配送、区域共用品牌建设和电子商务培训等重点项目建设,整合跨境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立“农商互联”机制,推进品牌农业、农产品网货化等工作。各乡镇统筹规划、全力推进,促进物流、市场、品牌、旅游、休闲农业等资源的集约和整合,提高市场运营和行政管理效率。

(三)把握精准,助力脱贫。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助力脱贫攻坚作用,认真分析贫困原因,结合各地贫困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培育带动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经济实体和主导产业,努力营造社会消费扶贫氛围,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增强精准脱贫本领。

(四)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农产品上行,推动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五)因地制宜,不拘一格。结合各乡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环境特点,充分发挥资源禀赋、物产多样、文化多元等优势,因地制宜,因县而异,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坚持精细化开发,差异化、错位化发展,探索适合本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新路径,推进乡村新型商业中心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发展模式。

三、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到2019年底,建成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升改造8个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62个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力争全覆盖);建成1个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8个乡镇农村物流配送中转站,62个村级农村物流配送中转点(力争全覆盖),物流快递乡镇覆盖率达80%以上,且物流快递覆盖建成的全部乡镇、村两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重点打造1个乡村新型商业中心建设;建设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开展电子商务培训3000人次以上,培训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培育1个以上县域公用品牌,5个特色产品品牌,开发5个以上扶贫产品。培育电商扶贫示范企业5户,电商示范村(合作社)1个,带动5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实现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1.建设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在双柏县城区规划建设双柏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指导和服务各乡镇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统筹利用现有的资源,选择交通便利、区域优势明显的地址建设双柏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具有数据处理、人才培训、产品展示、企业集聚、创客孵化、政务服务、运营管理、营销推广等功能。主要负责全县电子商务业务咨询、电商培训、创业孵化和电商服务等工作,为县域内电商企业、网商和电商个体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等综合服务,并做好服务资源落地和服务需求对接工作,协助政府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问题,提供电子商务服务解决方案。

1、建设内容:

(1)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是指本地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下设市场部,搜集组织本地特色农产品资源,帮助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集中产品完成拍摄、文字编辑,形成全县产品资源库,完成农产品转化SKU;选择性对产品进行品牌、商标注册,打造本地品牌;产品资源库一方面可为电商创业者提供产品支撑,另一方面由公共服务中心通过全网营销体系进行我县产品整合式网络销售。(注:SKU英文全称为stock keeping unit,针对电商而言:SKU是指一款商品,每款都有出现一个SKU,便于电商品牌识别商品)。公共服务中心与国内外第三方平台合作开展全网络营销;通过整合我县产品资源及第三方平台流量,为县内外有志青年提供创业平台。公共服务中心配备可提供30家企业入驻办公场所,拓宽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门头悬挂“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楚雄州双柏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字样的标识标牌。

(2)县域物流配送中心。整合县域内邮政、快递、社会物流等资源,建设1个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8个乡镇农村物流配送中转站,62个村级农村物流配送中转点(力争全覆盖),物流快递覆盖建成的全部乡镇、村两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着力解决由镇到村“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颈”, 做好当地农产品基地及产品供应、订单处理、产品包装、包裹寄递等增值服务,健全电商物流服务链,实现“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功能,全面铺开农村快递物流网络,打通农村网络购销运输配送渠道,建立完善县、镇、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物流配送体系。

(3)电子商务培训中心。开展校企联合办学,建设电子商务实训教育培训基地,培育电商讲师团队和电商领军人才。积极整合本地职业院校与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联合开展电商培训。主要为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培训、电商普及、包装设计、网店运营、营销推广等服务。针对电商企业需要技能型培训,按照单次可培训40人以上的规模规划建设培训教室,以实现“教”“学”互动为原则,配备投影、音响、实战道具、WIFI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技能型人才培训体系。根据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培训要求,设计完善我县电商培训方案。根据不同层次的培训对象整合培训资源,针对性选择邀请培训师,根据参训人数选择培训场地,落实培训过程中的签到、培训中的媒体报道、培训后的整理总结。

(4)农特产品展示中心。主要展示地方特色产品,集中推介、销售,帮助本地企业建立初步品牌形象。电子商务展示中心包括综合宣传区和农特产品线下展销馆。利用中心的技术优势,对本地电商文化、电商企业文化、电商中心文化进行精心包装、重点宣传,着力展现双柏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文化特色,作为本地电商工作成果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同时对前来中心参观或参加培训人员进行积极引导,介绍电子商务的优越性和便利性,加深本地群众对电商的认识,让更多优秀的人才参与到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中来。

(5)科技创新中心。联合高等院校、科技创新企业、电商企业等,整合优势力量,在明确定位可优化布局的基础上,建设科技创新中心。主要为县域提供电商技能、知识科普服务等。依托园区资源建立起科普活动站、宣传栏, 配备科普员,通过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相结合的展览内容和参与互动的形式,向公众反映电商技术应用,增强电商购物趣味体验,鼓励公众动手探索实践,培养观众的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让观众通过亲身参与,加深对电商的理解和感悟,在潜移默化中提高电商技能及普及电商知识。同时通过科普中心,扩大民众的知识范围,扭转民众以往固化的电商理解,激发电商从业者对电商运营管理的开放性和创新性。

2.建设8个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整合跨境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资金,加快8个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建设,打造1个乡村新型商业中心示范点(初步确定在法脿镇建设,按照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农村物流配送中转站与乡村新型商业中心示范点合并打造的原则进行建设)。项目选址:优先选择在乡(镇)集镇和人员活动相对集中的地方,也可利用现有的供销社网点、“万村千乡”农家店、农村商贸中心等场所建设。建设内容:改造装修房屋面积20平方米以上,配备一定的办公桌椅,开展产品展示,网上代购,代收代发包裹,代收农产品、水费、电费、宽带费、电话费等基础项目的网上代缴,代购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和代订酒店、用餐等便民服务,代办小额金融取现服务。有关要求:服务站负责人优先选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和农村党员中懂电商、会经商、敢于创新创业的年轻人。门头悬挂“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楚雄州双柏县“XX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字样的标识标牌。

3.建设62个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力争全覆盖)。选择在行政村人员活动相对集中的地方,也可利用现有的超市、便利店。建设内容:改造装修房屋面积20平方米左右,配备办公桌椅和电脑,选择有创业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电子商务咨询、农特产品收集和初加工、网上代卖代买、代收代发快递以及代缴水费、电费、宽带费、电话费等便民服务,有效解决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关要求:服务点门头统一悬挂“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楚雄州XX县XX乡镇XX村(社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字样的标识标牌。

(二)建设农村电商物流配送网络体系

1.建设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带动全县农村电商物流发展。引进专业现代物流企业,培育地方物流龙头企业,在双柏县建设集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和配送物流一体的县级农村电商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场地使用面积不低于1000平米,位置须置于一楼且带有停车装卸货场地。

2.建设8个乡(镇)农村物流配送中转站。整合跨境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资金,在全县8个乡镇建设乡(镇)农村物流配送中转站,乡(镇)农村物流配送中转站要与本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和乡村新型商业中心合并建设,相互融合,相互补充,共建、共享、共用。为本乡镇居民销售本地农特产品和购买生活必需品及生产资料提供服务。

3.建设62个村级农村物流配送中转点(力争全覆盖)。在全县50%以上的非贫困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行政村建设村级农村物流配送中转点。村级农村物流配送中转点要与本行政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合并建设,资源共享,共同为本行政村居民的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提供便捷服务。

4.加强物流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物流资源整合。加强农村电商物流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有效发挥“互联网+物流”的积极作用,充分整合邮政、供销和其他商贸流通企业现有的物流配送网络、农村公交班线和本地货运车辆等各种运输资源有效开展配送,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统筹协调农村地区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物流资源,让快递跟踪信息能够从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传达到农村,并实现从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到村级物流中转点物流配送48小时内完成。

(三)建设农产品上行体系

1.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广泛发动商贸流通企业、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参与建设区域公共品牌,开展农产品品牌策划、品牌设计、产品开发、产品包装和营销推广,支持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打造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推进农产品在线化、互联网化和品牌化。加强农产品品牌管理,重要农产品公共品牌实现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配送、统一营销、统一售后服务“七个统一”,有序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溯源体系建设。引进农产品溯源建设企业,建立农产品溯源管理系统,开展妥甸酱油、白竹山茶、冬早蔬菜和畜牧养殖等高原特色农产品溯源,通过二维码技术,为农产品做好“身份”标识,实现由基础端至消费端的信息追溯,做到“一品一码”。建设农产品品质管理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实现农产品来源可追溯、责任可追究、去向可追查。在公共服务中心设立产品质量检测服务窗口,为电商销售农特产品提供检验检疫和质量检测服务,提高双柏县农产品“追溯、监管、营销”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加强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及电商主体培育。积极引入淘宝、天猫、京东、腾讯等知名电商平台,引导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商企业等群体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双柏扶贫馆、特色馆、旗舰店、专营店等网上商店和微店,促进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本地电商主体,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整合现有的电商平台,构建互联网超市,方便群众销售农产品和购买生活必需品及生产资料。重点培育建设本地电商平台,打造地方电商品牌,形成外联内培的网络大商场开放格局,促进开放共享。加强农超对接、农商对接和在线电商平台对接,参与淘宝、天猫、“双十一” “双十二” “聚划算” “淘金币” 等各类在线营销活动,营造电商产品市场销售良好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产品交易会、招商推介会、民族文化节、餐饮文化节等展览展示活动,促进展览业健康发展。开展双柏高原特色农产品O2O实体体验店,加大对农特产品的营销推广,促进农产品走出双柏、走向世界。注重区域内内贸流通,推动县内同城化订单配送,开展网上众筹预售,调动县内商贸流通企业区域电商积极性,促进农产品流通。

4.推动电商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结合全县实际,实现扶贫开发与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融合推进,各电商服务中心、站点要优先录用贫困人员,优先选择贫困地区、贫困村的优势产业特色产品及旅游产品销售,实现与电商扶贫平台对接。优先加强对贫困地区的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指导,加大对农村产品上行和产销对接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电商企业资源优势和对口帮扶的契机,积极探索扶贫帮扶机制,挖掘我县农村特色产品,推动农村产品上行,拓宽销售渠道,带动农民脱贫增收。

5.加强服务平台和运营管理建设。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引入有资金实力、有实践经验、有大量购销渠道的第三方电商服务企业,运营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构筑农村产品“上行”基础。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和咨询,指导乡(镇)村两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和农村物流配送中转站点开展电子商务相关业务,服务本土电商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促进电子商务在广大农村领域的广泛应用和推广,推进农产品上行。

(四)建设农村电商培训体系

开展校企联合办学,建设电子商务实训教育基地,培育电商讲师团队和电商领军人才。积极整合本地职业院校与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联合开展电商培训。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协会和商贸流通企业等创新培训方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重点加强对农村青年、建档立卡贫困青年、返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残疾青年、农村党员、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驻村工作队、行政村第一书记等的电子商务培训,提高普及运用电子商务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培训跟踪服务机制,提供后续实践指导服务,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月-6月30日前)。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报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和州扶贫办审核备案。由县工信商务科技局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出招标代理公司,然后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上报州商务、财政、扶贫部门备案。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动员会议,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正式启动项目建设。

(二)项目实施阶段(2019年6月底至2019年12月)。全面启动项目建设,实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行政村覆盖率均达到50%以上,物流快递乡镇覆盖率达80%以上,且物流快递覆盖建成的全部乡镇和行政村(社区)两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和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农村物流配送中转站和村级农村物流配送中转点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实现扶贫开发与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融合推进,开展各类电商人才培训,全县电商培训不低于3000人次。按照上级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的要求,全面完成其他建设内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1日)。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并从工信商务科技、财政、扶贫、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县级考核复验工作组,在各乡镇初验的基础上开展县级复验,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复验合格后,申请上级验收,做好迎接上级绩效评价和检查验收相关工作。

(四)全面推广阶段(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15日)。在总结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各项工作,加强跟踪督查,开展绩效评估和绩效考核,巩固和推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双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由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成立相应机构,统筹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各项工作。

(二)突出示范带动。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集中力量,加大投入,结合实际,重点打造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8个乡镇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和农村物流配送中转站、62个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和农村物流配送点等建设。

(三)抓实资金统筹。示范项目资金结合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储备及各乡镇行政村和贫困行政村数量、贫困群众分布等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严格执行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比例不低于中央资金的50%,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不高于中央资金的15%,项目资金严禁用于网络交易平台建设、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和购买流量支出等方面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引进国有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四)突出服务主体。按照全县一盘棋、服务一条线、统计一口径、网络销售监测统计一张网的要求,统筹引进运营管理服务主体,促进服务主体之间端口链接、信息资源共享,服务主体无缝对接,避免网络孤岛和信息孤岛,畅通县、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渠道,促进电子商务在农村领域的广泛应用。

(五)加大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广覆盖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宣传,广泛调动各级各部门、工贸企业、商贸企业、种养殖大户、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投资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和决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企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俱乐部、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构建诚信体系。加强网络销售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电商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网络监管,加大网络执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网络商品活动行为。引导电商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建立“互联网+”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实行电商企业诚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营造电商网络销售良好环境。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促进部门间、区域间电商数据互联和监管信息广泛共享,引导建立良性竞争的电商市场营商环境。

(七)加大督查考核。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纳入重点督查的内容,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通报,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有力有序推进。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明确各乡镇工作任务,以工作实绩为主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争取后续资金的主要依据。

双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有效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102号)、《楚雄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双柏县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是指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用于双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的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二、专项资金扶持重点和使用要求

第三条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 (1129万元)

双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中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共1129万元。

(一)建设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331万元)

1.双柏县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建设项目

用于双柏县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建设相关费用。培育1个以上县域公共品牌,5个以上特色产品品牌,开发5个以上扶贫产品(含特色品牌);双柏县农产品溯源认证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用于农产品溯源认证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相关费用。提供县域电子商务农产品溯源认证服务,实现条形码或二维码等数字源防伪;具备农产品分拣、包装、初加工、农产品代检代验等农产品标准化服务,满足当地生鲜果蔬、五谷杂粮等初级农产品上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标准化要求,开展农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策划设计。(131万元)

2.双柏县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用于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示范工程建设相关费用。培育电商扶贫示范企业5户;电商示范村(合作社)1户(企业1户;特色品牌2个、扶贫产品包装策划5个);电商联盟1个(企业10户,品牌3个以上,开发特色电商产品10个);支持50户贫困户脱贫。(200万元)

(二)支持公共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及运营(426万元)

1.支持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对企业建设改造具有开放性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购置设备和相关软件等固定资产新增投入部分给予补助,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要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高于15%(200万元),其中运营维护费补助三年不超过50万元,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

2.支持8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改造。拓展乡(镇)站点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信贷、生活服务、快递收发等功能,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开放共享能力。同时,提升改造跨境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所建设的站点,统筹安排站点的建设和运营,避免重复建设。对企业建设的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或对原有站点实施的信息化改造,可按照其新增投入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较多的乡(镇)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应优先纳入扶持范围。乡(镇)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改造的资金使用原则上不高于40万元。

3.双柏县84个行政村,贫困村40个。按照贫困村全覆盖,非贫困村覆盖率50%计算,新建62个村级服务站。延展乡(镇)一级电商服务站功能,扶持原则同乡(镇)一致。(186万元)

(三)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建设(252万元)

1.建设内容:支持改造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物流配送中心,支持改造建设乡镇(街道)、村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站点,支持县电子商务公共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街道)、村级电子商务物流站点装修装饰改造及购买电脑、打(复)印机、网络接入(输出、存储)设备、办公桌椅、托盘、仓储货架等设施设备和运营维护支出,支持县电子商务物流车辆购置。

2.双柏县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用于建设县级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及信息化设备购置等费用。(150万元)

3.双柏县各乡(镇)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用于建设双柏县8个乡(镇)配送中心及信息化设备购置等费用。(40万元)

4.双柏县各乡(镇)村级物流服务点建设项目

用于建设双柏县62个村级物流服务点及信息化设备购置等费用。(62万元)

(四)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120万元)

支持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和农民等主题,开展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电子商务技能培训。结合农村“双创”和电商扶贫,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开展网店开设、市场营销、产品设计等实操型培训,重点完善培训后相关服务机制,培训人数应不少于3000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少于1000人次)。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充分利用县域内现有各类产业园区、闲置厂房与商业化电商平台,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避免盲目建设电商产业园区和资源浪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设备购置安装、信息系统开发运用、业务培训等与项目建设实施直接相关的支出。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征地拆迁、车辆购置(物流车除外)、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等支出,有关支持项目应开放共享。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人员费用及水、电、气费用等支出。

第五条 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竞争,公开透明。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建设运营项目必须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透明,并广泛接受监督。  

(二)择优扶强,鼓励规范。专项资金扶持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企业,鼓励和引导全县电子商务行业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做大做强。 

(三)政府引导,示范带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和省、州、县产业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调动企业和社会发展电子商务的积极性。  

(四)使用效益为基本导向,增强资金使用的绩效观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为项目主管部门,在县扶贫办的配合下,负责检查监督项目实施进度、支持政策落实、跟踪服务与绩效评价等情况。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对专项资金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绩效评估。项目支持资金的拨付时间节点及资金量由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根据承办企业的申请,结合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 

四、资金的申报、审批和拨付

第七条 申请专项资金的承办单位(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双柏县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或应用电子商务业务; 

(二)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三年内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纪录; 

(三)根据《会计法》所规定的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其他要求。 

第八条  资金的审批和拨付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项目管理的方式,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定额补助。 

(二)资金的审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单位(企业)将资金拨付请示、财政专项资金计划审批表和相关项目资料报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进行联合初审,并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提出具体拨付意见并报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与提出资金拨付意见复核无误后,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和签订合同内容将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承办企业。

(三)资金的拨付。县政府与承办企业签署协议后一个月内,根据承办企业分项提出的建设计划,拨付给承办企业项目启动资金225.8万元(占专项资金的20%);在项目实施期内,项目中期评估达到预期目标的,拨付资金451.6万元(占专项资金的40%);待示范县项目通过最终评价后拨付给承办企业项目资金225.8万元(占专项资金的2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给承办企业项目资金169.35万元(占专项资金的15%);其余56.45万作为保证金(占专项资金的5%),经营服务期满后一次拨付。县财政局、扶贫办、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要定期、不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督查,确保专款专用。

第九条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负责监督承办企业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项目承办企业应对项目评审、建设、验收等各环节的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

五、项目的实施与验收

第十条  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企业)向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报送书面验收申请。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企业)验收申请后,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对承办企业提交的申验材料进行初审,报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阅。由项目领导小组责成相关部门(单位)成立县级联合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县级验收,县级验收通过后书面申请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扶贫办进行州级验收。

第十一条  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应当于2020年3月前实施完毕,并通过初步验收;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承担单位(企业)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需经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同意,报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上报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和州扶贫办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 

第十二条  项目使用财政资金达到及超过总投资50%的建设或采购设施设备形成的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并出台相应的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六、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监管工作,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第十四条  项目承担单位(企业)收到财政补助资金后,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进行专账核算、专项使用,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会计、财政法规及现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五条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收回补助、奖励资金,并取消其今后专项资金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六条  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体系,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确保专项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七、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和县扶贫办负责解释,如遇有关政策调整将作相应变更。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之处,由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和县扶贫办请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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