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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46号)

日期:2022年10月04日   作者:   来源:双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点击:[]

关于调整来返双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目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措施,应对疫情发展的新形势,现将调整后的来返双人员健康管理最新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双人员须提前通过威楚报备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乡镇、单位、社区(村)报备。

二、西双版纳来返双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5号公告执行。即:自104日起,对924日以来有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旅居史的来返双人员,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时间自离开勐海县算起,对超过7天的人员实行32检;对924日以来有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腊县旅居史的来返双人员,执行3+4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管理期限自离开西双版纳州算起,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超过7天的人员实行32检。

三、即日起,对7天内有内蒙古旅居史的来返双人员,实行7 天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管理期限自离开内蒙古之日起计算。

四、对近7天内有西藏、新疆、贵州旅居史的来返双人员,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五、对近7天内有四川旅居史的来返双人员,继续实行“3+4”

健康管理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六、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七、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非必要不前往楚雄市、南华县,确需要前往的,需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提前24小时向2个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报备,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

八、除上述地区外,近7日内有省外旅居史的来返双人员,入双后实行32检健康管理措施,已做落地检的来返双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九、请广大人民群众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 非必要不跨州(市)出行,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十、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履行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地方积极配合完成扫验健康码、行程卡、场所码,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主动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保持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健康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双新防指〔20226号(第44号通告)不再执行。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双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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