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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民政局关于对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sbxmzj1 /2025-00001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08月29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民政局 文  号: 生效日期:

杨彩兰代表:

您在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把租村委会公益性公墓的建议》已交县民政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政策要求

根据2022年2月17日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根据辖区人口数8‰死亡率进行计算后确定。人口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村(社区)可以单独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但须向乡镇申请,相关单位提出审查意见并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建设,人口规模在1000人以下的村(社区),原则上不允许再单独申请建设村级公墓,必须实行片区联建。每个乡镇只得批准建设1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和不超过3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

二、处理意见建议

(一)根据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把租村委会与六合村委会合并共建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该公墓已于2022年11月7日建成,建成双墓122穴,单墓20穴,现已投入使用。

(二)结合2024年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双柏县违规用地情况较为突出,你乡镇涉及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办用地手续5个。目前老问题还未得到彻底整改消耗,同时整改还需投入大量时间和资金,当前正处于政策修订及出台等不确定因素较多时期,加之县财政困难等多重因素,暂不同意你乡镇新建公墓。

(三)今年6月下达2025年第一批民政事业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已下达爱尼山乡用于镇级公墓提升改造,加强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及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公墓的吸引力,各村(社区)不必单独建设各自的公墓,同时有利于今后公墓的维护管理。

三、下步工作

县民政局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协调配合各有关单位,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一体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及附属工程建设,提升公墓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树立“以人为本、丧属至上”的服务理念,维护群众合法殡葬权益,满足群众合理殡葬需求,不断提升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殡葬服务的优质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对双柏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双柏县民政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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