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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

日期:2023年08月0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双柏县人民政府向楚雄州人民政府 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双柏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双柏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双柏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协助双柏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双柏县人民政府、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和贯彻落实县政府政策法规。

(四)研究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单位请示双柏县人民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办理意见,报双柏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双柏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双柏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双柏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双柏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双柏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双柏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向双柏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负责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七)根据双柏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围绕全县阶段性中心工作和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

(八)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双柏县人民政府和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九)负责中共双柏县委、双柏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中共双柏县委、双柏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紧急情况,传达中共双柏县委、双柏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批示。

(十)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双柏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双柏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一)推进、指导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双柏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服务,指导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十三)负责双柏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十四)完成双柏县人民政府和双柏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双柏县妥甸镇东兴路3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8—7712249

单位负责人:李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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