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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司法局职能

日期:2024年07月2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双柏县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负责统筹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拟定全县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科学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考核工作。

(三)负责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四)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双柏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双柏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五)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负责本局财务、装备、车辆、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督促乡镇司法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建设。

(七)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后勤、资金、物资、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使用及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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