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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财政局职能职责

日期:2023年08月21日   作者:双柏县财政局   来源:    点击:[]

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监督工作。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部门拟订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政府非税收入的规范性文件及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提出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乡镇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七)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八)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九)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二)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十三)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管理代理记账业务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办法。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金融监管的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

(十六)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联系沟通金融监管部门,配合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八)组织研究提出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负责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组织、协调、指导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十九)拟订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政策,监督和管理乡镇预算执行,指导乡镇财政工作。建立健全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乡镇金融监督管理、防范处置风险工作。配合做好管理协调金融机构工作。协助指导全县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代表双柏县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和措施。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组织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完善经营激励和约束机制。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全县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按干管权限,对所监管企业干部进行任免。负责所监管企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乡镇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税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审核其他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税收政策条款。县税务局负责税收政策的执行、税收的征收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税收政策制定、调整工作,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与县财政局加强税收征管信息数据共享。(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帐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县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处置)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2.与县政务服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实行审管分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科学划分审批和监管责任。县政务服务局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基本程序环节,并对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勘察、技术论证、社会听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以及招投标拍卖、联合会审等相关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制定详实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资料要件、办理程序、流程和标准,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和监督审批行为,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上级新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县财政局先承接,规范后再划转到县政务服务局。具体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县人民政府公布的为准。

县财政局设20个内设机构,其中内设18个股室,所属事业单位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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