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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日期:2023年04月06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双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9〕8号)和《双柏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双柏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改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方案

(一)调整情况

将原双柏县国土资源局所属双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柏县 土地收购储备地产交易中心(双柏县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双柏县国土资源事务所(双柏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等11个事业单位交由双柏县自然资源局管理,并作如下调整:

1.将双柏县国土资源事务所(双柏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更名为双柏县自然资源事务所(双柏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2.将双柏县妥甸国土资源所(双柏县妥甸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更名为双柏县妥甸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妥甸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3.将双柏县大庄国土资源所(双柏县大庄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更名为双柏县大庄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大庄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4.将双柏县嘉国土资源所(双柏县嘉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更名为双柏县嘉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嘉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5.将双柏县法脿国土资源所(双柏县法脿不动产登记服务站)更名为双柏县法脿自然资源所(双柏县法脿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6.将双柏县大麦地国土资源所(双柏县大麦地不动产登记服务站)更名为双柏县大麦地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大麦地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7.将双柏县安龙堡国土资源所(双柏县安龙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更名为双柏县安龙堡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安龙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8.将双柏县爱尼山国土资源所(双柏县爱尼山不动产登记服务站)更名为双柏县爱尼山自然资源所(双柏县爱尼山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9.将双柏县独田国土资源所(双柏县独田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更名为双柏县独田自然资源所(双柏县独田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二)设置情况

调整后,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11个。

1.双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双柏县土地收购储备地产交易中心(双柏县矿业权储备交 易中心)

3.双柏县自然资源事务所(双柏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双柏县妥甸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妥甸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5.双柏县大庄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大庄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6.双柏县嘉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嘉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7.双柏县法脿自然资源所(双柏县法脿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8.双柏县大麦地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大麦地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9.双柏县安龙堡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安龙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0.双柏县爱尼山自然资源所(双柏县爱尼山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1.双柏县独田自然资源所(双柏县独田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二、各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双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单位名称:双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主管部门: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副科级

主要职责:为县自然资源局履行不动产确权登记职责提供支持保障;承担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数据统计整理,负责不动产权利证书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放管服”改革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综合股、权籍股、登记股3个股级内设机构。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科级、八级职员)。编制结构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2名。

双柏县土地收购储备地产交易中心

单位名称:双柏县土地收购储备地产交易中心(双柏县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

主管部门: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工 作;负责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开展土地收购储备及投放市场工,依法实施土地收购,实施政府优先购买权,合理储备土地,调节土地供求关系;组织协调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及验收工作;负责开展受委托的以协议、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开展的土地出让工作;配合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做好储备土地的交易;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2名。编制结构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2名。

双柏县自然资源事务所

单位名称:双柏县自然资源事务所(双柏县土地开发整理中 心)

主管部门: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级

主要职责:承担自然资源规划、自然资源综合整治及土地复垦等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编制结构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5名。

双柏县妥甸自然资源所

单位名称:双柏县妥甸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妥甸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主管部门: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对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开展巡回检查,受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参与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初查工作,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利用动态监测; 开展地质灾害点的调查、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采矿权申请的初审工作;承担本辖区内国家测绘标志的保护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受理和申报材料初审、报送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发放等工作;做好辖区内日常地籍管理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编制结构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5名。

双柏县大庄自然资源所

单位名称:双柏县大庄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大庄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主管部门: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对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开展巡回检查,受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参与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初查工作,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开展地质灾害点的调查、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采矿权申请的初审工作;承担本辖区内国家测绘标志的保护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受理和申报材料初审、报送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发放等工作;做好辖区内日常地籍管理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4名。编制结构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4名。

双柏县嘉自然资源所

单位名称:双柏县嘉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嘉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主管部门: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对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开展巡回检查,受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参与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初查工作,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开展地质灾害点的调查、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采矿权申请的初审工作;承担本辖区内国家测绘标志的保护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受理和申报材料初审、报 送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发放等工作;做好辖区内日常地籍管理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4名。编制结构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4名。

双柏县法脿自然资源所

单位名称:双柏县法脿自然资源所(双柏县法脿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主管部门: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对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开展巡回检查,受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参与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初查工作,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开展地质灾害点的调查、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采矿权申请的初审工作;承担本辖区内国家测绘标志的保护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受理和申报材料初审、报送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发放等工作;做好辖区内日常地籍管理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4名。编制结构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4名。

双柏县大麦地自然资源所

单位名称:双柏县大麦地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大麦地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主管部门: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对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开展巡回检查,受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参与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初查工作,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开展地质灾害点的调查、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采矿权申请的初审工作;承担本辖区内国家测绘标志的保护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受理和申报材料初审、报送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发放等工作;做好辖区内日常地籍管理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4名。编制结构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4名。

双柏县爱尼山自然资源所

单位名称:双柏县爱尼山自然资源所(双柏县爱尼山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主管部门: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对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开展巡回检查,受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参与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初查工作,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开展地质灾害点的调查、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采矿权申请的初审工作;承担本辖区内国家测绘标志的保护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受理和申报材料初审、报送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发放等工作;做好辖区内日常地籍管理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4名。编制结构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4名。

双柏县安龙堡自然资源所

单位名称:双柏县安龙堡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安龙堡不动产 登记服务站)

主管部门: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对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开展巡回检查,受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参与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初查工作,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开展地质灾害点的调查、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采矿权申请的初审工作;承担本辖区内国家测绘标志的保护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受理和申报材料初审、报送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发放等工作;做好辖区内日常地籍管理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4名。编制结构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4名。

双柏县独田自然资源所

单位名称:双柏县独田自然资源所(双柏县独田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主管部门: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对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开展巡回检查,受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参与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初查工作,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开展地质灾害点的调查、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采矿权申请的初审工作;承担本辖区内国家测绘标志的保护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受理和申报材料初审、报送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发放等工作;做好辖区内日常地籍管理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编制结构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名。

上一条: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及办公时间

下一条:双柏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