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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4年04月2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经十四届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双柏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县自然资源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 9 名。其中,大队长 1 名(副科级)。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 9 名。双柏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受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具体负责受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线索,依法查处辖区内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监督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撤销双柏县土地收购储备地产交易中心、双柏县自然资源事务所 2 个事业单位。成立双柏县自然资源信息服务中心,为县自然资源局管理的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加挂双柏县土地收购储备地产交易中心牌子,核定事业编制 11 名。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 7 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4 名。双柏县自然资源信息服务中心职责为:负责为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开展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出让、土地交易及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及验收开展服务性工作;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及矿产资源规划、土地复垦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多规合一”信息平台维护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撤销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执法监察大队,其职能职责划转至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将双柏县土地收购储备地产交易中心2名事业编制2名事业人员和双柏县自然资源事务所9名事业编制9名事业人员划转到双柏县自然资源信息服务中心。

五、将双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制结构调整为:管理人员编制 7 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4 名。

六、收回 7 个乡镇自然资源所事业编制 9 名(大庄、法脿各收回 2 名,妥甸、大麦地、安龙堡、爱尼山、独田各收回 1名);增加石咢嘉自然资源所事业编制 1 名。

七、将 8 个乡镇自然资源所名称统一规范为“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XX 自然资源所”,加挂“双柏县 XX 不动产登记服站”牌子。

八、核定县自然资源局妥甸自然资源所、嘉自然资源所事业编制各 4 名,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各 4 名。核定县自然资源局大庄自然资源所、法脿自然资源所、大麦地自然资源所、安龙堡自然资源所、爱尼山自然资源所、独田自然资源所事业编制各 2 名,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各 2 名。

九、请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做好人员调动等相关工作。

下一条: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及办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