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财农〔2019〕137号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州级专项经费的通知》(楚财农〔2019〕136号),现将2019年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州级专项经费2.7万元下达给你局。专项用于信息化平台建设、购置数据采集设备、组织动员、宣传、培训,抽样调查、样品检测、原位监测点建设以及开展普查试点县补助等,不得用于农业污染源普查无关的费用支出。资金列入2019年“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双柏县财政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