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财农〔2019〕111号
根据《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柏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双政办发〔2018〕84号)等规定和《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十二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楚财整合〔2019〕15号),现将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866万元下达到“双柏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并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意见》(国办〔2016〕22号)等涉农整合的相关要求进行整合、管理和核算。资金列入2019年“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双柏县财政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