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财农〔2019〕85号
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楚雄州扶贫办关于下达2019年7个贫困县总队长(副总队长)工作经费的通知》(楚财农[2019]38号)和双柏县委对中共双柏县委组织部《关于请求下拨2019年贫困县总队长(副总队长)及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的报告》(双组呈[2019]18号)的批示,现将2019年7个贫困县总队长(副总队长)工作经费10万元下达你单位。资金列入2019年“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请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和《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对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厅字〔2018〕15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双柏县财政局 中共双柏县委组织部 双柏县扶贫办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