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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12281465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19年07月12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财政局 文  号: 生效日期:2021年12月28日

双财农〔2019〕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林业局 楚雄州农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8〕268号)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对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请求安排2019年退耕还林项目补助资金的请示》(双林请〔2019〕23号)的批示意见,现将中央财政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1748.29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表),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请各乡镇6月30日前完成兑现工作,并将兑现花名册报县林业和草原局备案。资金列入2019年“2110602.退耕现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济分类科目。

 附件:双柏县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明细表

双柏县财政局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4月15日



附件【41、双柏县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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