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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抗旱资金 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2-0101749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19年09月16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财政局 文  号: 生效日期:2022年01月01日

双财农〔2019〕108号

 
县农业农村局、大庄镇、安龙堡乡、爱尼山乡: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抗旱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9〕104号)以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对《双柏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抗旱资金分配表》的批示,现将中央抗旱资金170万元(其中:农业农村局90万元、大庄镇各三郎片区供水60万元、安龙堡乡抗旱应急工程10万元、爱尼山乡抗旱应急工程10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列入2019年“2130315.抗旱”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91号)的规定,强化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不得挤占、挪用、滞留,不得用于无灾地区与灾害无关的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请于2019年8月15日前将中央抗旱资金的绩效目标报县财政局、县水务局。

附件:1.双柏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抗旱资金分配表

   2.双柏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抗旱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双柏县财政局

 2019年7月5日



附件【108、双柏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抗旱资金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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