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财农〔2019〕108号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抗旱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9〕104号)以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对《双柏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抗旱资金分配表》的批示,现将中央抗旱资金170万元(其中:农业农村局90万元、大庄镇各三郎片区供水60万元、安龙堡乡抗旱应急工程10万元、爱尼山乡抗旱应急工程10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列入2019年“2130315.抗旱”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91号)的规定,强化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不得挤占、挪用、滞留,不得用于无灾地区与灾害无关的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请于2019年8月15日前将中央抗旱资金的绩效目标报县财政局、县水务局。
附件:1.双柏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抗旱资金分配表
2.双柏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抗旱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双柏县财政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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