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施洁口腔诊所于2024年1月3日向本机关提出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
项目竣工验收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1月4日作出了同意双柏施洁口腔诊所改建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通过的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双卫放XK决字[2024]第0001号),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