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大庄中心卫生院于2024年7月3日向本机关提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于2024年7月3日作出了行政许可变更决定(《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编号:双行审决[2024]194号),双柏县大庄中心卫生院法定代表人:王正富;增加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眼耳鼻咽喉科(门诊)、口腔科、康复医学科(门诊)、麻醉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