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大庄中心卫生院于2024年8月12日向本机关提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于2024年8月12日作出了行政许可变更决定(《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编号:双行审决[2024]245号),双柏县大庄中心卫生院增加诊疗科目:妇产科;产科专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