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农兴苗圃于2024年11月4日向本机关提出的《林木种子(含园林绿化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注销)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11月4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注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双行审决〔2024〕48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规定,条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