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妥甸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10月31日向本机关提出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11月7日作出了准予妥甸镇小村社区赶街路山防火应急道路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双行审决[ 2024] 488号),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4 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