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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钢筋加工厂、驻地、存管场、弃土场及其他附属设施等临建工程(鄂嘉段)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

索引号:sbxzgj -/2024-1122001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4年11月22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政管局 文  号: 生效日期:

申请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向本机关提出《楚雄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钢筋加工厂、驻地、存管场、弃土场及其他附属设施等临建工程(鄂嘉段)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根据省级专家审查完成的《楚雄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钢筋加工厂、驻地、存管场、弃土场及其他附属设施等临建工程(鄂嘉段)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审查意见》,经进行形式审查,《楚雄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钢筋加工厂、驻地、存管场、弃土场及其他附属设施等临建工程(鄂嘉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大纲及相关导则、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11月22日作出了《楚雄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钢筋加工厂、驻地、存管场、弃土场及其他附属设施等临建工程(鄂嘉段)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双行审决〔2024〕506号),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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