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安龙堡乡法念村委会普胡昌、普家元、李学明等户于2024年11月29日向本机关提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12月11日作出双柏县安龙堡乡2024年集体林商品材采伐(第三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双行审决〔2024〕55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