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江(双柏)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 年12 月 10日向本机关提出临时使用林地变更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4 年12月 17 日作出了准予各三郎光伏项目(一期)变更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 双行审决[ 2024]578号),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4 年12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