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兴龙虎乡饮品有限公司 于2019年11月15日向本机关提出《双柏兴龙虎乡饮品有限公司关于妥甸镇东城社区兴龙寺旁引水取水许可证延期取水》审批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0 号)第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34号令的规定,于2019年 11月 19 日作出了《双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准予双柏兴龙虎乡饮品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延续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双行审许[2019]18号),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