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水务局 于2019年6月20日向本机关提出《双柏县子石冲水库工程粘土料取土场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三十八 条第 一 款第 / 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 第35号 第 十四 条第 / 款第 / 项的规定,于2019 年 7 月 11日作出了《双柏县子石冲水库工程粘土料取土场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 双行审许【2019】6号),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