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麦地新林场于2025年8月25日向本机关提出的普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8月25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条《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双柏县麦地新林场普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新增生产地点)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双行审决〔2025〕37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规定,条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