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9月12日向本机关提出《双柏县大庄镇2025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瓦拖岔路口-中村道路)》施工许可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9月12日作出了《双柏县大庄镇2025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瓦拖岔路口-中村道路)》施工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双行审决 〔2025〕396号),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