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金江能源(双柏)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向本机关提出《双柏县200MW/ 800MW·h独立共享构网型全钒液流储能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10月22日作出了《双柏县200MW/ 800MW·h独立共享构网型全钒液流储能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双行审决〔2025〕458号),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