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安龙堡乡人民政府于2026年3月27日向本机关提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6年3月27日作出双柏县安龙堡乡安龙堡社区西社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工程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双行审决〔2026〕6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