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双柏县爱尼山乡人民政府于 2026年4月13日向本机关提出爱尼山乡集镇供水工程(项目代码:2020-532322-78-01-046266)取水许可重新申请审批的申请,本机关已于2026年4月13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随文报送的《爱尼山乡集镇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依法进行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依据《爱尼山乡集镇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取水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于2026年5月13日作出了爱尼山乡集镇供水工程取水许可重新申请审批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书编号:双行审决〔2026〕107号),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