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法脿中心卫生院于2026年8月24日向本机关提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于2026年8月24日作出行政许可变更决定(《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编号:双行审决〔2026〕217号),增加诊疗科目:口腔科、妇产科(产科专业)、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门诊〉)、麻醉科、全科医疗科(住院)、儿科(住院);核准牙椅1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 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