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麦地镇大麦地村卫生室于2026年10月9日向本机关提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的申请,申请主要负责人姓名(修改)变更。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具备主要负责人姓名(修改)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于2026年10月9日,作出了“准予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编号:双行审决〔2026〕292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 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