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登记证书,车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册联登记发票、强制保险单复印件(可代办,如有代办,以上材料+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 自2024年7月1日起,在已推行摩托车登记省内“一证通办”基础上,对跨省异地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凭据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更加方便群众异地生活、工作及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