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及省、州、县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审核确认,决定对双柏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予以公告: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双柏县司法局
二、负责人:段晓荣
三、执法区域:双柏县
四、执法类别:法定行政执法
五、办公地址:双柏县妥甸镇光明路26号
六、监督电话:0878-7711383
七、邮编:675100
八、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1 号)、《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