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双柏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施建琼、徐丕高、杨华梅、尹燕飞委员:
你们好!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解决城区学校(园)教师职称晋升难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县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政策规定,积极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重点,以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人民满意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从教师队伍的数量、培养、岗位管理、职称评聘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抓好我县教师队伍建设。
针对近年来县城区教育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和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人社部门将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29号)、《云南省人事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云人〔2008〕36号)、《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补充意见》(云教人〔2017〕29号)等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县属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教育事业单位政策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服务,优化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优化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管理服务。一是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限额内调控、控制岗位聘用计划,稳慎实施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管理;二是依照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取得相应任职资格,严格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聘用条件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条件;三是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采取聘任、竞争上岗、考核推荐等有关规定择优聘用,对按要求完成岗位设置和组织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用岗位确定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待遇与所聘用岗位的起止时间、待遇标准、聘期同步,人随岗走,薪随岗定,岗变薪变。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切实解决岗位设置、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你们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并继续关心和支持双柏人社工作。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9日
联系电话:0878-7711204
抄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