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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情况公示(2024)第10号

索引号:sbxrsj -/2024-0719004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9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人社局 文  号: 生效日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李昱莹、王飞等3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李昱莹,女,双柏县妥甸镇人民政府职工。2024年4月29日14时左右开始李昱莹按单位安排参与系列会议的会务服务工作,中途未回家,直到20时2分左右,李昱莹向镇党政办主任赵某某、副主任谢某某提出身体不适请假回家,途经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柏文昌路连锁店购买蒲地兰消炎片和清肺抑火胶囊,于21时23分左右回到其位于双柏县查姆养生谷小区的家中。4月30日7时30分左右李昱莹家属叫其起床时发现呼之不应,发现有鼻出血、小便失禁等情况,就立即联系县人民医院请求急救,7时52分县人民医院安排120救护车到达双柏县查姆养生谷小区,出诊医护人员到李昱莹家中对其进行了现场抢救,经抢救无效于8时22分宣布临床死亡,死亡原因:猝死。其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拟不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

王飞,男,甘肃玖隆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2024年6月1日上午11时左右,王飞在双柏县安龙堡乡青香树光伏电站项目益兴农业90号地块安装光伏板支架过程中,不慎脚踩滑从架子上摔落受伤。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治疗诊断:左侧阴囊开放性损伤、左大腿挫裂伤、尿道损伤可能等。其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刘勇,男,双柏县妥甸中心小学职工。2024年5月29日,刘勇按照县教育体育局安排参加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劝导执勤工作,上午7时左右从家出发去双柏县城虎乡大道与民丰路交叉路口,7时26分左右在其行至妥甸中学正大门上方200米处(距离执勤点约300米)时,因下雨路滑,不慎摔倒受伤。经双柏县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左桡骨茎突骨折、左腕部扭锉伤、右膝挫伤。其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反映。通讯地址:双柏县妥甸镇文昌路,邮编:675100,联系电话:0878—7711204。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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