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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资产收益。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和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县级地质矿产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根据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上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草局。
完成中共双柏县委、双柏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
双柏县土地收购储备地产交易中心(双柏县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双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除行政执法职能外的其他行政职能划归县自然资源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自然资源督查办公室、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地理信息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规划股、行政审批股、耕地保护监督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股、执法监督大队、政策法规股、古生物化石保护中心。
下属单位11个,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双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双柏县土地收购储备地产交易中心(双柏县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
3.双柏县自然资源事务所(双柏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双柏县妥甸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妥甸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5.双柏县大庄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大庄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6.双柏县鄂嘉自然资源所(双柏县鄂嘉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7.双柏县法脿自然资源所(双柏县法脿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8.双柏县大麦地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大麦地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9.双柏县安龙堡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安龙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0.双柏县爱尼山自然资源所(双柏县爱尼山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1.双柏县独田自然资源所(双柏县独田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坚决扛牢耕地保护责任,守好45.3万亩耕地和33.5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红线,落实耕地流出排查整改任务,稳妥推进耕地流出新增面积整改任务,做好耕地流出整改后半篇文章,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持续有效保护耕地数量,确保耕地“一亩也不能不少”。
2.立足发展规划,优化空间布局。紧扣双柏县“十四五”重大项目、特色产业、生态保护等发展目标,严格落实规委会审查制度,确保各类规划科学合理,认真组织完成2个中心城区和7个乡镇规划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实现8个乡镇和84个行政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100%入库。
3.强化要素保障,突破瓶颈制约。一是挖掘新增耕地潜力。二是用活土地资源政策。三是盘活城乡用地增减挂钩。
4.认真盘点资源,推进矿产开发。一是开展拟扩大矿区范围鸡冠山石料厂、柳树弯采石场、宏达页岩砖厂地质勘查(储量核实)、开发利用方案、价款评估等相关工作,力争完成变更(扩大矿区范围)登记。二是完成白沙地石料场新立矿权出让工作,争取实现年产45万吨目标任务。三是加快马鞍山采石场新立矿业权出让,尽快完成国家级公益林二级保护林地、天然林调整,组织开展联勘联审,确保在2024年内完成出让工作,争取实现年产95万吨目标任务。四是争取完成大庄麻栗树片区煤矿资源勘查纳入州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调整,在2024年实现探矿权出让成功。
5.强化执法监督,保护管理资源。持续开展好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进一步减存量遏增量,抓好2019年以来未整改完成的298个违法用地图斑整改,以及2021年、2023年耕地保护督察和自然资源督察11个问题整改销号,完成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未修复11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
6.坚持人民至上,科学防灾减灾。制定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全面开展好4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和“1262”联动机制。突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实施EPC项目2个。
7.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巩固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一窗通办、并行办理”,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全县约11万宗林权登记数据整合汇交,开展好白竹山自然保护区试点确权登记,着力解决好8个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统筹好各类自然资源不动产权调查审核、土地纠纷调解和群众来访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692,010.9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92,010.9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7,666,753.71元,减少39.60%,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5,610,000.00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56,753.71元,下降0.53%,主要原因是:2023年10月,较上年人员减少在职2人,相应的社保及工资减少;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5,610,000.00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减挂钩报批费预算5,260,000.00元,土地出让金业务支出预算350,000.00元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其他收入减少2,000,000.00元,减少66.67%,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自有资金收入减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与上年0元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92,010.99元,其中:本年收入10,692,010.9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92,010.9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56,753.71元,下降0.53%,主要原因是:2023年10月,较上年人员减少在职2人,相应的社保及工资减少;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5,610,000.00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减挂钩报批费预算5,260,000.00元,土地出让金业务支出预算350,000.00元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与上年0元对比,无增减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692,010.9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92,010.99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2,010.99元,与上年10,748,764.70元对比减少56,753.71元,下降0.53%,主要原因是:2023年10月,较上年人员减少在职2人,相应的社保及工资减少;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10,000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减挂钩报批费预算5,260,000.00元,土地出让金业务支出预算350,000.00元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92,010.99元,按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95,01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43,627.80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0,733.27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8,518.94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5.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死亡抚恤10,296.00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死亡抚恤。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5,144.70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83,608.37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48,564.22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144.00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22001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7,320,824.13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补贴等;
11.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59,539.56元,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0,692,010.99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2,209,188元,30102津贴补贴1,883,700元,30103奖金882,550元,30107绩效工资:1,443,345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0,733.27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608,518.94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8,753.07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8,564.22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9,424.65元,30113住房公积金:659,539.56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0,000.48元,30201办公费:20,064.76元,30205水费:2,000.00元,30206电费:21,000.00元,30207邮电费:4,000.00元,30211差旅费:35,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50,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86,295.24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84,400.00元,30302退休费:432,637.8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元,30305生活补助:58,296.00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8,000.00元。
项目支出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3,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7,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0,000.00元,较上年110,000.00元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0.00元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原因为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较上年50,000.00元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00%,预计本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50,000.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00元,较上年60,000.00元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0.00元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较上年60,000.00元相比,增加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是上年及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均为60,0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8.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76,670.00元,与上年611,800.00元对比,减少35,130.00元,减少5.74%。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单位人员总体上较上年减少2人导致本年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及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双柏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原值,下同)12,358,413.85元,其中,流动资产8,268,508.85元,固定资产4,089,905.00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92,777.1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耕地开垦费收入7,700,0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00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置固定资产10,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2201732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