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201732401000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和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县级地质矿产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根据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上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草局。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
18.将双柏县土地收购储备地产交易中心(双柏县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双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除行政执法职能外的其他行政职能划归县自然资源局。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扎实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全年召开专家审查会议16次,审查规划方案85个;召开规划委员会会议5次,审议议题42项。一是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上级审议。已通过州规委会审议,正结合当前相关要求进行成果优化,待州人民政府批复后施行。二是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扎实推进。7个乡镇初步方案已完成,完成了乡镇人大审议及第二轮县级征求意见。三是村庄规划编制成效明显。84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已完成审批备案,已完成成果入库42个,入库完成率59.2%,已超额完成50%的任务要求。四是县城详细规划有序推进。县城上王家片区、妥甸老城(下村、凹子村)片区、妥甸街—光明路沿线片区、下王家片区、元双公路沿线片区、中心城区未覆盖片区正在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2.全面落实耕地保护任务。一是全面完成2021—2022年耕地流出整改。实际纳入整改计算面积11720.87亩,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审核面积12384.81亩,综合整改完成比例106%。二是全力推进2023年第一批疑似耕地流出整改。需整改面积8082.56亩,截至12月18日,已完成整改7628.16亩,整改完成比例95.71%,暂居全州第2位。三是加快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和指标入库。通过州级审查项目45个,取得批复项目26个,已完工19个,谋划数量位居全州第1位,实施进度居全州第2位。入库项目21个,入库指标面积5185.11亩,流转交易指标808亩,累计流转指标总收益13238.76万元。现结余指标1422.217亩。
3.有力保障项目建设用地。一是保障省级重大项目54个,保障率93.1%,目前排名全州第二名。保障州级重大项目34个,保障率91.89%,目前排名全州第二名。正在组织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报件14个。二是玉楚高速公路供地4030亩,组织开展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拟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谋划上报38个项目329.85亩,有力保障项目建设。三是增减挂钩项目获批实施方案9个,已完成3个,已完成整改验收省级未批复项目3个,正在实施3个541.92亩。
4.有效提高节约集约利用。编制《双柏县2023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共供应各类用地12宗面积273.0651公顷,持续推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一是2023年批而未供处置基数4630亩,已完成处置4065亩,处置率87.81%,排名全州第二位;二是闲置土地处置基数共13宗341.7亩,已完成处置10宗,面积290.04亩,处置率84.88%。三是以协议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转让补缴土地价款共36宗29669.25平方米(44.5亩),出让合同价款收入1706.4591万元(入库土地价款收入1173.4591万元)。收储国有土地2宗,面积42.65亩。
5.尽心尽责服务保障民生。一是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签订责任书31份,94名监测人员在岗监测,发布气象预警8期,开展应急演练56场次,全年47个隐患点无重大灾情险情发生。完成大庄中学治理项目终验,积极向上申报大庄、峨足等治理项目3800余万元。二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宗地3036宗,完成省厅复核,上报自然资源部验收中,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序推进。三是2023年季度监测图斑数为4456个,已完成外业举证和内业检查工作,处理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6件。四是共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322本,办理证明349份,办理抵押注销登记173件,查(解)封登记16件。办理水电气过户与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113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126份,出具房产查询结果6134份。实现税收332.68万元,实现登记费收入17.209万元,减免登记费7.7万元。
6.全面加强矿产管理和生态修复。一是拟新设集中开采区1个、重点开采区1个,拟新立砂石类矿业权5个。加大矿业权分类处置,开展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和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好“矿产资源打非治违攻坚年”行动。二是认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签订14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累计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检查80余人次,检查出一般安全隐患共性问题19个,7个重大事故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县矿山安全监察部门督促矿业权人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按要求推进重大事故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三是及时制定下发《双柏县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分年度开展修复。需修复图斑24个,2023年任务12个,已修复13个。剩余11个于2024年完成。
7.督察整改和执法监督力度全面提升。一是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及历年“挂账”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2个,未完成整改图斑1个,已作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录入农村乱占耕建房数据汇交平台。二是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两个方面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问题,完成整改面积25.52亩。未完成整改3个问题,面积128.68亩即将在12月底完成销号。三是全县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共计45个,已完成整改28个,未整改17个,整改率62.22%。四是2019—2022年土地卫片违法图斑共计496个,已完成整改278个。五是2023年下发违法用地图斑106个,面积217.97亩,已完成整改图斑21个,整改面积64.7亩,其中耕地面积32.36亩。根据国家、省卫片政策扣减后,双柏县年度违法占耕问责面积3.14亩,为全州最低,违法占耕问责比例9.11%。六是全县开展巡查61余次,下发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4份。共立案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25件,共收取罚没款349251.34元,已结案13件,其余案件正在调查取证阶段。七是全县累计悬挂布标18幅,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200份,宣传展板8块,接待群众咨询160人次,参与普法强基宣传6次,收到信访件10件,已全部办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规划股、行政审批股、耕地保护监督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股、政策法规股。
所属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预算单位12个,分别是:
1.双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双柏县土地收购储备地产交易中心(双柏县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
3.双柏县自然资源事务所(双柏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古生物化石保护中心
5.双柏县妥甸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妥甸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6.双柏县大庄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大庄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7.双柏县鄂嘉自然资源所(双柏县鄂嘉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8.双柏县法脿自然资源所(双柏县法脿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9.双柏县大麦地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大麦地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0.双柏县安龙堡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安龙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1.双柏县爱尼山自然资源所(双柏县爱尼山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2.双柏县独田自然资源所(双柏县独田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纳入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5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参考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5343484.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64139.86元,占总收入的97.7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79344.16元,占总收入的2.2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359643.53元,下降30.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457470.27元,下降25.4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902173.26元,下降83.36%。总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457470.2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15412.26元,其他收入减少2902173.26元;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收到的业主管理费减少,相较2022年减少财政返还的存量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5729702.07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8934.28元,占总支出的39.29%;项目支出15620767.79元,占总支出的60.7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097734.08元,下降28.1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84711.98元,下降10.49%;项目支出减少8913022.10元,下降36.3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实施项目比2022年实施项目减少,如双柏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资金4882380.00元,双柏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复垦经费和项目工作补助经费746000.00元,双柏县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经费1939507.62元,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各类急需支付项目资金3768731.50元。2023年无此资金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08934.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21016.02元,占基本支出的94.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7918.26元,占基本支出的5.82%。
与上年11293646.26元相比,减少1184711.98元,下降10.4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上半年人员较多,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大于2023年同期数;二是2023年存在我单位职工调出及退休,导致相应的人员工资及社保等未支出,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20767.79元,与上年24533789.89元相比,减少8913022.10元,下降36.33%。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0.0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实施项目比2022年实施项目减少,如双柏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资金4882380.00元,双柏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复垦经费和项目工作补助经费746000.00元,双柏县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经费1939507.62元,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各类急需支付项目资金3768731.50元。
开展工作情况:
加快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和指标入库。通过州级审查项目45个,取得批复项目26个,已完工19个,谋划数量位居全州第1位,实施进度居全州第2位。入库项目21个,入库指标面积5185.11亩,流转交易指标808亩,累计流转指标总收益13238.76万元。制定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全面开展好4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和“1262”联动机制。全面完成2021—2022年耕地流出整改。编制《双柏县2023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共供应各类用地12宗面积273.0651公顷,持续推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
具体项目开支:
1.2022年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经费42900.00元;
2.双柏县大庄镇大庄中学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资金1950000.00元;
3.执法工作经费149953.62元;
4.耕地开垦专项资金7700000.00元;
5.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1753557.33元;
6.矿业权出让前期经费364000.00元;
7.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采购资金5000.00元;
8.2023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0000.00元;
9.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72000.00元;
10.2023年一至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技术服务经费812967.74元;
11.2023年卫片执法省级补助经费33870.00元;
12.双柏县法脿镇雨龙中学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1730956.89元;
13.自有资金支出965562.2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51172.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09%。与上年相比减少3642058.01元,下降13.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实施项目比2022年实施项目减少,如双柏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资金4882380.00元,双柏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复垦经费和项目工作补助经费746000.00元,双柏县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经费1939507.62元,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各类急需支付项目资金3768731.50元。2023年无此资金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4625.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退休人员工资及遗属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5249.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5644404.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公用经费、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经费42900.00元、耕地开垦专项资金7700000.00元等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43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522514.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6%,主要用于双柏县大庄镇大庄中学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资金1950000.00元,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1753557.33元,双柏县法脿镇雨龙中学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1730956.89元等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10705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99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03%,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707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97%,完成年初预算的94.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0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705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99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70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树立了过紧日子的意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5536.65元,增长107.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9234.65元,增长95.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6302.00元,增长126.5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国库资金紧张,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有及时支出,再加上2023年耕地流出整改、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开发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巡察、等工作量增加,导致公务用车支出和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工作开展过程中土地开发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巡察及上级领导调研和机关正常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自然资源工作开展过程中土地开发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巡察及上级领导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7918.26元,比上年增加117130.15元,增长24.8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40309.00元、印刷费7980.00元水费支出2000.00元、电费支出22000.00元、邮电费3965.26元、差旅费支出39005.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7079.00元、工会费支出71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98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79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00元,办公设备购置1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双柏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0182645.92元,其中,流动资产8268508.85元,固定资产1914137.0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08895.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6255.0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8275.0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6255.0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6255.01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无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二)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五)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七)行政运行: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附件: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绩效自评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322017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