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梅、李顺荣、周相伟、谭友成、赵春明、罗兰、李丽凤、鲁泽美、李森、李延峰、李雄、郭世文代表:
你们在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东城社区东兴居民小组小团山老旧小区进行提升改造的议案》已转为建议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老旧小区应为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根据摸底调查,小团山里的麦地新林场住宿区于2008年建成;马龙河林场住宿区及中山林场住宿区已纳入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成改造;77户308人私人建房户属于居民自建住房,并且于2009年实施了棚户区改造。因此,小团山片区不在相关文件要求改造的老旧小区范围之内,无法进行老旧小区改造。
当前国家层面已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结合小团山住宅小区的历史由来,下步工作中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积极申报城市更新方面的有关项目,争取将小团山住宅小区排水、排污、绿化等配套设施纳入项目实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对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