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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zjj -/2024-0820007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0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住建局 文  号: 生效日期:

李冬梅、李顺荣、周相伟、谭友成、赵春明、罗兰、李丽凤、鲁泽美、李森、李延峰、李雄、郭世文代表:

你们在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东城社区东兴居民小组小团山老旧小区进行提升改造的议案》已转为建议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老旧小区应为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根据摸底调查,小团山里的麦地新林场住宿区于2008年建成;马龙河林场住宿区及中山林场住宿区已纳入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成改造;77户308人私人建房户属于居民自建住房,并且于2009年实施了棚户区改造。因此,小团山片区不在相关文件要求改造的老旧小区范围之内,无法进行老旧小区改造。

当前国家层面已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结合小团山住宅小区的历史由来,下步工作中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积极申报城市更新方面的有关项目,争取将小团山住宅小区排水、排污、绿化等配套设施纳入项目实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对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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