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明、李丽凤、李冬梅、李琴梅、李得洪代表:
你们在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县内物业领域基本情况
目前双柏县内共有物业管理服务企业11家(承接住宅小区管理的企业10家、从事环卫市政一体化服务的企业1家),从业人员257人。县内共有住宅小区87个(其中:商品房小区41个、保障性住房小区4个、其他小区42个),住宅小区建筑面积约为151.19 万㎡,其中有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小区48个132.9万㎡(四个保障性住房小区均纳入专业化物业服务),专业化物业服务面积覆盖率达88.49%,2026年3月31日经过五个社区初步摸排,县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局、妥甸镇、五个社区等部门共同商议核定,并形成统一口径,核定上报“三无”小区39个、面积18.28万㎡;具备条件且已组建的业委会69个,业委会覆盖率为79.31%;五个社区范围内单独成立小区党支部20个、成立小区联合党支部11个、成立小区临时党支部7个,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87个小区;2家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支部,覆盖物业服务企业3家。
二、2025年以来,提升社区治理与物业服务水平、探索“党建引领+智慧物业+居民自治”小区管理方面的工作
(一)2025年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全面统筹协调,高位推动集中整治。局党组先后3次召开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次组织召开全县物业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多次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滕副县长多次参与研究。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全程靠前指挥、现场安排工作。组建专项工作专班,将集中整治与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验收,并定期组织分析研判。制定印发《双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具体实事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全面摸排、担责尽责,集中整治成效显著。对全县住宅物业小区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将督查检查作为推动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高频调度、高压推进,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清单,实行“一问题一清单、一整改一销号”动态管理机制。累计发现各类衍生问题57个,已完成整改57个,组织开展“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规范公共收益管理”相关专题培训3场次,覆盖已经组建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及物业企业人员共180余人次,夯实整治工作基础。2025年度的整治中发现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17个,推动整改问题17个,整改率达100%以上。向县纪委移交“未及时开展信息公示、电梯维护不到位、合表用户电费公摊不合理方面”问题线索3件,已经跟踪整改。全县发现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40个,已整改40个;年度县内40个涉及公共收益的小区中,已全部实现公共收益规范公示,共清理核算出公共收益资金156.59万元、认定公示结余公共收益资金31.23万元,惠及小区商、住业主13524户。完成物业企业2024年度的信用等级评价,年内共回复办理信访留言25件次,全县针对物业服务投诉率下降了60%,业主满意度逐年提升。2025年9月双柏未来森林A区和东兴花园两个小区被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评选为2025年“美好家园”小区。2025年11月,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2024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双柏恒业商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评定为AAAA信用等级
(二)2026年持续落实省、州纪委监委、住建部门关于集中整治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的安排部署,高位推动、系统谋划、精准施策,扎实推进“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工作。提请县人民政府于3月12日召开全县“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立足我县物业行业实际,聚焦物业服务质价不符、收费不规范、公共收益不透明、维修资金使用难等突出问题,于3月13日制定印发《双柏县“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重点、整治措施、整治步骤和时限以及工作要求,确保治理工作靶向精准、有序推进、落地见效。由县住建局牵头,聚焦整治的6项重点内容,每月对全县物业服务协议签订、服务标准、收费公示、公共收益、电梯维保、消防设施、环境卫生、停车管理、飞线充电等情况进行逐企逐区检查。至8月已报送检查问题清单8批次74个问题,并同步录入住建部全国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信息系统;上报州住建局2条2026年重点督办问题整改清单,已整改完毕1项,正在推进整改1项。配合县市场监管局整改涉及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取电费事项一件,企业清退多收电费7.3万元,上缴多收取电费10.11万元,缴纳罚款5.06万元,维护广大业主权益。对检查发现的服务不规范、收费不透明、设施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向县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数1条,推动健全完善机制数4项、撰写典型案例2项、典型实事3项。7月18日,组织县内10家物业服务企业召开2026年度“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工作推进会暨2025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部署会,严格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倒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8月17日组织多部门联合线下评价工作。正在有序推进2025年小区公共收益核算、审计和公开公示工作。产生公共收益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已经出具委托管理书40份、开设管理账户9个,进一步规范公共收益管理。妥善处置矛盾纠纷、信访和政见楚雄交办事项2项。2026年以来办结物业信访、留言30余件次。密切配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拆窗破网”专项整治、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工作。推进全县39个“三无小区”综合治理,自3月底多部门共同排查核定上报39个“三无小区”后,逐个分析小区基础情况、短板弱项,通过明确主管部门销号一批、社区兜底服务销号一批、补齐短板加强自治销号一批,目前红康社区正在筹建社区基础物业服务团队、请第三方公司包装补短板项目。
(三)积极探索“党建引领+智慧物业+居民自治”模式,发挥党建统筹作用,推动智慧服务落地,激活业主自治活力。持续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推动美好家园小区创建、红色物业评选、信用体系评价、物业服务品质提升,广泛运用新技术、新媒介,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深入挖掘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总结行业党建的具体做法、有效措施和实践成效,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着手推动云南省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在全县物业企业中的深度应用,以数字化手段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构建“数据驱动、多方协同、智慧服务”的物业管理新生态,不断增强居民的幸福感与满意度。健全联动监管机制,压实行业监管责任。针对部门监管权责不清、协同不畅等问题,我县将进一步理顺住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消防、属地社区等物业管理职责,建立多部门常态化联合巡查、隐患排查、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小区安全隐患、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整改。健全社区、业委会、物业三方联动议事机制,及时化解小区管理矛盾,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规范收费收益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针对物业服务质价不符、收费不透明、公共收益管理混乱等问题,我县持续强化行业监管。督促物业企业全面公开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支明细以及公共收益收支、使用、结余情况,主动接受业主监督。常态化开展物业收费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乱收费、服务缩水、侵占公共收益等违规行为。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快速处置群众反映的物业问题。规范业主自治管理,提升小区自治水平。针对业委会履职不规范、业主自治能力薄弱等问题,我县将严格规范业委会选举、议事、决策、公示等工作流程,常态化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提升业委会履职能力。健全业主监督评议机制,引导业主主动参与小区治理,构建政府监管、社区指导、业委会自治、物业履职的良性管理格局。补齐老旧小区短板,夯实小区基础。针对老旧小区设施落后、物业覆盖不足、管理薄弱等问题,我县分批次将老旧小区配套改造全面纳入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重点完善消防、安防、照明、给排水及电动车集中充电等基础设施。
三、下步工作措施和计划
物业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加强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刻不容缓。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履行好行业主管职能,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宏观监管。一是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强化日常管理,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物业服务违法行为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违法行为;三是利用好信用平台,加强考核管理。要不定期对物业企业考核巡查,对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级差、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建立黑名单、信用档案制度等,情节严重的取消在本县辖区内从事物业管理的资格,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二)扎实推进精细化管理,提质增效,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从我们管理端上下功夫,加强我们自身的培训学习,注重走出去引进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通过多督促、多指导、切实帮助解决物业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物业服务行业整体水平。
(三)认真落实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住宅前期收费标准。通过规章制度大完善、从业行为大规范、违法行为大查处、疑难问题大化解、物业知识大宣传五大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健全物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政策,促进我县物业行业稳步发展。积极与物价部门衔接,科学制定我县各公司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充分反映“质价挂钩、权责相称”的原则,保障业主和公司的权益。
(四)加强引导,充分发挥小区业主自治作用。加大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力度,按照《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的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中承担主要职责,确立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地位,监督业主委员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有序参与物业管理活动,健全业主委员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机制,规范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行为。充分发挥业主的自主权与能动性,依法维护好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利。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