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德文、李春明、郭平、苏艳萍、李成鸿、木正富、李桂萍、苏泽龙、朱娅梅、杨红珍、周世平、尹辅龙、苏戈代表:
你们在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实施大庄镇普妈村委会大普妈村至大庄社区杨治河村产业发展道路硬化项目的议案》已转为建议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是常态化帮扶资金和沪滇帮扶资金,按照《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衔接资金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手册的通知》(云财农〔2023〕191号)要求,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源于项目库”的原则,财政衔接资金和沪滇资金项目必须来源于项目库。项目库建设严格执行“县市统筹、村申报、乡审核、县市级行业部门审查、县市级领导小组审核、州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大庄镇普妈村委会大普妈村至杨治河村道路全长10公里道路硬化项目惠及沿线大庄镇7个村民小组出行和产业发展,符合常态化帮扶资金投入方向,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项目库建设流程优先纳入下一年项目储备。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双柏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