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中医医院2025年3月12日向本机关提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校验)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校验合格”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双卫审决〔2025〕00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