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201747001000
双柏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双柏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 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双柏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双办字〔2019〕67号),双柏县应急管理局(简称“县应急局”)是双柏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疫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预案股、灾害应急救援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股、安全生产执法股、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股。
所属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预算单位2个,分别是:
1.双柏县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
2.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双柏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双柏县应急管理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党建根基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共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8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议30次、支部集中学习6次,共召开党委会18次,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共计30余次;二是局党委书记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3次,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并进行点评2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廉政谈话2次,给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2次,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5份,与股室负责人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8份,发放廉洁家风家教倡议书50余份,对25户干部职工家庭开展廉政家访,干部职工和家属签订廉洁家风承诺书25份;三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督促分管股室工作人员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以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为重点,开展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督查检查19次,督查检查职工190余(人次)。四是局党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主要领导不分管财务工作,对涉及较大经费支出、重要人事任免、重要工作安排部署等均严格实行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决策,年内18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和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梳理单位职权(新增许可事项8项),制定相应权力运行流程图和风险防控措施,25名干部职工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43个,制定切实可行的个人防控措施45条。五是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六治”行动。25名干部职工对照“推”、“拖”、“差”、“甩”、“怕”“慢”六种问题情形进行了自检自查,共查找出存在5个方面情形的30个问题,针对查找出的存在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36条,明确“六治”重点整治对象2名,对重点整治对象采取提醒谈话。
(二)强化责任落实,守牢安全底线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扛牢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签订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76份,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属地监管,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督查和考核问责,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各6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8次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火灾事故,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凉水村山体滑坡事故,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临街店铺火灾事故,广东梅州市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并就做好重要时段、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不断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监管。全面加强新兴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按照职责法定、“三管三必须”及业务相近原则,对景区内玻璃栈道类、滑道类等高风险旅游项目,醇基液体燃料,特种设备目录外的游乐设施,教育培训机构等22项新行业、新业态和职能交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深入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召开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动员部署视频调度会,对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行全面部署。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定行业领域“挂图作战”任务清单,印发《双柏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班工作机制和挂图作战清单的通知》,成立工作专班,制定细化“9大专项行动”76项具体任务清单。制定印发了16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目前,2024年挂图作战的47项目标任务已经完成44项,正在推进3项,完成率93.6%,圆满达成州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完成率不低于80%目标。今年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研究部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43次、现场督导检查78次,投入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资金134.42万元,一体推动本质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三是聚焦源头防控,推进隐患治理。扎实整改州委州政府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反馈问题,落实县委常委带队季度综合督查检查工作机制和主要领导暗访检查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排查整治,持续防控安全风险,整治重大隐患。共接受州委州政府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3次,反馈问题和隐患229项(条),已100%整改完成;开展全县季度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3次,发现问题隐患329项(条),整改完成326项,整改完成率99%。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共排查检查三类重点场所264家,发现隐患385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1次,共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47个、居民点412个、施工区39个、公路28条、水库37座、矿区12个、景区2个,发现隐患23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工作机制,1-11月,县委主要领导暗访检查27次29家企业单位,发现隐患问题114项,100%整改完成;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暗访检查25次26家企业,发现问题隐患96项,已100%整改完成;其他7名县委常委和分管安全的副县长共暗访检查企业83家,共发现231条问题隐患,发现问题均已100%交办整改完成。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支持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各行业监管部门聘请专家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回头看”,共排查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25家,排查农村公路1782公里、桥梁55座,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37项,37项重大事故隐患均列为2024年度州、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整改治理,其中:列为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3项,已完成2项,1项整改治理未完成,整改率67%;列为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34项,已完成33项,整改率97.1%。
四是强化执法检查,构建法治环境。2024年全县列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4家。其中:非煤矿山1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1家(加油站1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35家,工贸(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企业7家。一年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10场次,检查企业102家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56条次(其中重大隐患12条,一般事故隐患144条),现场检查102份,责令限期整改56份,整改复查56份。录入行政执法检查和互联网+执法42户次企业,隐患整改156条次,录入率108%,查处率98.6%。上报典型案例2件,案件合格率100%,完成年进度任务100%。年内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起,其中:立案查处监管执法案件2起,给予警告并收缴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制品2起;责令停工停产2起;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点5个,收缴并集中销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44件(箱),案件查处率和案件办结率均为100%;立案查处生产安全事故3起,结案1起。案件办理中2起。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1起1次,应诉行政诉讼1起2次。
(三)统筹防灾减灾,防范化解灾害风险
一是加密旱情统计,守牢饮水安全底线。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累计发出“三个10天”干旱预警4期,科学指导和有效应对抗旱减灾工作。根据州防办的决策部署,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于2024年4月8日8时启动全县抗旱Ⅳ级应急响应,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立足“抗大旱、抗久旱”,加强统筹协调,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大抗旱力度,坚决守住群众饮水安全底线。
二是加强监测预警,推进防汛减灾。强化防汛“1262”精细化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气象部门发布重要天气预报15期、雨情快报83期、专题天气预报12期、短期气候预测12期、“1262”精细化预报414期,发送手机短信7万余条。县防办切实落实“三早”(信息获取早、预报研判早、预警发布早)“四个是否”(指挥人员是否就位、措施是否到位、预警信息是否送达、叫应是否都有回应)工作机制和“三级叫应”“四个紧急撤离”工作措施,实现灾害应对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预防。强降水期间,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4次(6月24日、7月30日、8月4日、11月8日),开展抽查叫应178次,干部下沉640余人次,及时防范应对强降雨天气,确保将损失降到最低。
三是树牢忧患意识,加强防震减灾。召开全县防震减灾联席会议1次,开展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教官培训1期126人次,组织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3期426人次;依托“地震科普携手同行”进校园“五个一”活动载体,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第一课”主题活动8场(次),参与师生4600余人(次);先后展出相关防震减灾科普3D展板167块(次),发放宣传手册、折页等地震科普宣传资料3800余份(册),接受群众咨询5200余人(次);开展县级综合地震应急演练1次,8个乡镇8次,村组演练、学校演练、机关演练共计49场次2万余人。
(四)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应急能力
一是抓好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双柏县应急救援和综合治理常备力量建设工作方案》,组建了县乡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县综合应急救援队由三个中队组成,设队长1名(县应急局局长担任)、中队长3名(一中队队长在防火期由县林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在非防火期由县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担任,队员数60人;二中队队长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担任,队员数58人;三中队队长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队员数35人)。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队长由副乡镇长担任,每个队队员数20人,其中聘用人员10人,编入在职干部职工10人。双柏县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实际在位45人,驻扎在妥甸梅子箐林场扑火营房,8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每个乡镇20人(在编人员10人,聘用人员10人),队伍驻扎在乡镇人民政府。队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双柏人才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统一招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由县应急局、县林草局和乡镇负责日常管理使用。县财政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标准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待遇(包括工资和“五险”),由双柏人才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为劳务派遣人员购买“五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目前,队员实际拿到手月工资3054.67元。
二是强化救援物资储备。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救灾帐篷271顶、棉被4788床、大衣2017件、衣服2070套、木板折叠床1079张、帆布折叠床99张、床上用品(三件套)1337套、床垫棉1353床、彩条布93件、大米59.7吨、发电机8台、炊具2套;二是在法脿镇、大麦地镇、嘉镇、安龙堡乡4个边远乡镇各储备州级救灾棉被100床、大衣100件、衣服100套。
三是加大冬春救助力度。抓实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发放2023-2024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83.1万元,救助受灾群众6806户25692人,发放省级冬春救助资金4.62万元,救助受灾群众83户308人;发放救灾大米525公斤、12㎡帐篷2顶、木板折叠床7张、棉被7床、垫棉7床、床上用品(三件套)7套、大衣17件、衣服7套、大米525公斤、救助受灾群众12户17人,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6901户26017人。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为主题的“虎乡大讲堂”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1期,县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站所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共30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培训班上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安全生产责任在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以及安全生产执法知识培训。同时,以“安全生产月”为载体,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开展全县洪涝、地质灾害、水域救援综合应急演练,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集中宣讲及安全咨询日宣传活动。以近年来县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为案例,制作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通过以案为鉴敲响安全生产警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思想之弦。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366847.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66305.21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42.27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31732.43元,增长15.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32190.16元,增长15.5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542.27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虽然年内有2人在职转退休及转入转出减少了人员经费但本年度安排的项目资金增加,使得本年度收入合计增加。其中,今年增加了返还以前年度的双柏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经费716214.81元、增加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一卡通)2131000.00元,“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服务平台运行工作经费比去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367007.48元。其中:基本支出5395718.29元,占总支出的47.47%;项目支出5971289.19元,占总支出的52.5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22753.76元,增长15.4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616.76元,下降0.51%;项目支出增加1550370.52元,增长35.0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虽然年内有2人在职转退休及转入转出减少了人员经费但本年度安排的项目资金增加,使得本年度收入合计增加。其中,今年增加了返还以前年度的双柏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经费716214.81元、增加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一卡通)2131000.00元,“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服务平台运行工作经费比去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95718.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10446.02元,占基本支出的94.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5272.27元,占基本支出的5.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71289.1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1.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络运行维护费345035.66元,主要用于支付“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正常运行维护的办公经费、网络通讯租赁费及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维修维护费
2.政府统一投保农房综合保险专项经费17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购买农房综合保险费。
3.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经费58949.22元,主要用于开展执法工作办公费等40949.22元、安全生产支付律师诉讼费8000元,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平台租车费10000元。
4.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灾害事故预防及信息化建设)资金123145.5元,主要用于支付购买专家服务开展隐患排查费65000.00元、根据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办工作计划安排,全年组织开展政府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部门检查支付差旅费及其他交通费20145.5元、开展全县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会场租赁会议费3000.00元、应急管理视频会议系统线路租用费15000.00元、印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资料费20000.00元。
5.县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资金297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抢险救援物资,购买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资金297000.00元。
6.双柏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县工作经费716374.81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办公经费22952.81元、差旅费59822.00元、劳务费(支付2021年自然灾害普查试点县技术服务费)633600.00元。
7.中央、省级、州级冬秋自然灾害救助资金3877200.00元,主要用于:冬秋救助补助专项资金3877200.00元用于灾区受灾群众冬春冬秋期间口粮、饮水、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救助,维护社会稳定,发放给灾区群众生活补助支出3877200.00元。
8.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资金378584.00元,主要用于补助重点受灾地区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补助抢险救援中购买、租赁、运输救灾装备物资和抢险备料,购买物资储备资金149984.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66305.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1531732.43元,增长15.57%,完成年初预算的177.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6474.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完成年初预算的98.6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0358.24元,职业年金缴费156514.79元,离退休187534.00元,遗属补助2067.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2024年执行过程中人员调出,支出减少,造成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7839.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完成年初预算的96.5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7188.8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2433.5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217.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2024年执行过程中人员调出,支出减少,造成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63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6%。完成年初预算的95.9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2024年执行过程中人员调出,支出减少,造成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915773.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4%,完成年初预算的201.2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714095.07元,其中:基本工资1114702.00元,津贴补贴1222312.00元,奖金566977.00元,绩效工资355042.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5179.57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9882.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8434.78元,其中:办公费45205.07元,印刷费20000.00元, 咨询费8000.00,水费2122.8元,电费23721.81元,差旅费76912.00元,租赁费302617.2元,会议费3000.00元,公务接待费24397.00元,劳务费698600.00元,工会经费45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763.4元,其他交通费用187755.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71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80400.00元,其中生活补助3880400.00元;资本性支出675584.00元,其中物资储备67558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包含县级项目资金,年内增加了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自然灾害救灾救助资金、防汛抗旱资金、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经费的项目资金增加。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800.00元,决算为5516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294.34元,下降37.6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763.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800元,决算为2439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23%,完成年初预算的98.3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294.34元,下降51.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3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800.00元,支出决算为5516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294.34元,下降37.6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76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800.00元,决算为243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办公经费中763.4元用了公务用车过路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3294.34元,下降51.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3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24397.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资金中一部分用了森林防火扑火灭火车辆用油费,今年没有项目资金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其他县市、上下级之间工作业务联系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双柏县应急管理局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272.27元,比上年减少19415.67元,下降6.37%,主要原因是2024年正常退休2人,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产生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其中:办公费4450.00元、水费2122.8元、电费2138.88元、公务接待费24397.00元、工会费45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63.59元、其他交通费174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双柏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6989205.81元,其中,流动资产2123.29元,固定资产362674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800元,其他资产3355534.5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5811.9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5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82.1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732.1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182.1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45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应急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支出)。
(七)行政运行:指用于单位保障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监督索引号53232201747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