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部门目录 >> 双柏县市监局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第二期)

索引号:sbxsjj1 -/2024-0912002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12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市监局 文  号: 生效日期:

 

序号

名称/规格

抽样单编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及所在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及所在地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原因排查

行政相对人信息

启动核查

处置信息

监管部门采

取控制措施

企业采

取措施

企业整改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备注

1

韭菜

XBJ24532322720830002

2024-05-27

镉(以Cd计),mg/kg;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119

名称:双柏天天乐购物广场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妥甸镇东城社区兴贸路4号

名称:/

住所:/

2024年双柏县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

在自然生长过程中受到含有镉(以Cd计)土壤污染,导致食用农产品韭菜中镉(以Cd计)超标

名称:双柏天天乐购物广场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妥甸镇东城社区兴贸路4号

任务领取时间:2024-06-28

启动时间:2024-07-02

/

/

/

处罚决定书文号:双市监处〔2024〕76号 当事人销售重金属镉(以Cd计)污染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韭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行为。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可以依法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并应当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条的规定酌定处罚种类和其中的罚款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31.92元;

二、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



【关闭】
相关文章不存在